安徽芜湖: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
[摘要] 5月29日,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,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: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。
5月29日,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》明确,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: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。
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: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。
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,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。有效期两年。
通知全文如下:
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、缴存人:
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,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: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;
二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: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;
三、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,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。有效期两年。
原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》(房金委〔2022〕2号)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